个人旅游签证
申请个人旅游签证者,需提供以下材料:
一、签证材料:
1. 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(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)及旧护照;
2. 英文或希伯来文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签证申请表格一份(下载);
3. 两张5cm X 5cm照片(浅蓝色背景),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,一张反面写上名字用曲别针别在护照首页;
4. 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(公司抬头、盖章、领导亲笔签名俱全,英文)(请确保单位担保函上的座机以及签证申请表上的手机畅通,可以联系到申请人本人。)
5. 英文行程 (三个月内出行,最多一个月内停留的行程安排;若申请两次入境,请单独标注或说明),酒店预订单,以及确认的往返以色列的飞机票预订单;
6. 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对账单(银行盖章);
申请人持有北京市,上海市,或广州市的居民户口无需银行资金证明。
7.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(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,以便查询回邮状况)。
8. 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签证,请提供如下附加材料:
•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(或出生证的公证书)
• 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(或结婚证的公证书)
• 父母双方请与签证处预约,亲自到使馆签署相关的声明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