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亲签证适用于欲赴以色列国探亲访友者
一、签证材料:
1. 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 (有效期至少6个月)及旧护照。
2. 用英文或希伯来文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一份。
3. 两张5cm X 5cm照片(浅蓝色背
景),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,一张反面写上名字用曲别针别在护照首页。
4. 以色列亲友的邀请信原件。
5. 邀请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。
6. 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(公司抬头、盖章、领导亲笔签名俱全)。
7. 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对账单(银行盖章)。
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无需银行资金证明:
· 申请人持有北京市,上海市,或广州市的居民户口。
8. 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(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,以便查询回邮状况)。
9. 如签证许可要求签证申请人提供其它文件,均需以公证书形式递交。
10. 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签证,请提供如下附加材料:
•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(或出生证的公证书)
• 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(或结婚证的公证书)
• 父母双方请与签证处预约,亲自到使馆签署相关的声明书